平山县集中供热办公室
关于2023-2024年采暖季期间闲置住宅楼空置房屋暂停采暖的通知
县内居民热门用户:
根据《河北省供热办法》和《石家庄市供热条例》,为维护供热双方的合法权益,现通知您,暂停对闲置、空置住宅楼供热2023-2024年供暖季期间具体情况如下:
一、暂停申报的条件
(一)已办理集中供热入网手续的热用户,本采暖季房屋将空置无人居住。
(2)该户报告的停电不会影响相邻用户的正常用热。
(3)该户满足分户控制条件,阀门独立启闭。
(4)往年有欠款的用户必须先结清欠款后,方可申请空置房屋报告。
(5)首次对小区进行整体供暖,空置房屋不予报停。
2. 暂停申请时间
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10月15日,逾期未完成申请的,视为正常用热,全额缴纳供热费。
3. 办理暂停报告所需资料
业主申报空置房屋时,必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办理空置房屋停车报告时,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4、热量回收
上一采暖季已办理空置报告停办手续和未办理空置报告手续但经供热公司确认无人居住并已采取封闭措施的人员。 若在此采暖季仍无人居住,则视为继续报停,不再开放。 再次办理暂停手续。 需要恢复供暖的,应于今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办理恢复供暖手续。
5、申请地点
白坡东路县职教中心东100米平山县城镇供热有限公司一楼服务大厅。
在线办理,关注“平山县城市供热有限公司”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停供热举报(热回收)-绑定用户地址,按照系统提示进入程序,办理停供举报和热回收。
希望供暖用户提前做好准备,按时处理。 供热部将竭诚为您服务。 咨询服务热线:82930952。
2023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