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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02-21 作者:佚名 浏览量:

1、现役军人和在校非应届毕业生(其中2024年未毕业的研究生不得凭原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申请)不能申请;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正在案件审查期间或者尚未解除党纪、政治纪律的人员不能申请;

3、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人员,不得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申请;

5、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有工龄要求且服务期限未届满的,不得申请;

6、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

7、应聘者不得应聘入职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试用期内已成为公务员(指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登记后就业前已被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录用。

辞退、现役、试用(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专业(职业、专业)资格证书等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截止日期,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以公告日期为准。

三、招聘职位及数量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均为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学士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委托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等具体事项详见《山西省省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公告》。

(二)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分数采用百分制。 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 最低及格分数为60分。 对于面试时没有竞争的职位,最低及格分数为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综合考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试考生; 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追加面试,根据面试和追加考试的情况确定申请人的排名。 分数排名。

1.笔试

详情请参见《关于2024年山西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的公告》。

2.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由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组织。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三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选。 如果最后一位考生分数相同,则一起进入评审阶段。 若人数未达到3:1,则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时,申请人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4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颁发的学历、学位、专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就业情况经验。 (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所需材料。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已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批准的申请证明(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批准的申请)。

(2)留学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境外学历和学位证书。

(三)申请人毕业学校按一级学科颁发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学校颁发的专业证书及学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不齐全或提供的证件(证)与应聘职位任职资格不符,或主要信息不真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将取消应聘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从应聘同一职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填写面试资格审查人选。笔试最低分(只填一题),小于3:1的按实际到场人数确定。

3.面试

访谈以结构化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指定网站公布。 面试结果将于当天现场公布,综合结果将于面试后1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网站公布。

(三)体检及检查

按照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录考生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检查由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组织实施。

1、体检相关事宜将在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体检费用由您自行承担。

2、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当安排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同级或者上一级医院复检。 考生对未当日或现场复试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自收到体检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考单位提出复试申请。体检结论。 招聘单位应当尽快安排应聘者进行复试。 招考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应当自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试。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怀孕不能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候选人是否符合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等政治要求,热爱人民。 全面了解候选人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岗位适配性以及是否需要规避等情况。 不按要求参加检查的,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录用。 因个人放弃体检、考核或者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岗位不再填补。

(四)宣传就业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更换。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将拟聘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影响就业问题反映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如果所反映的问题目前难以核实,则不会录用,直至另行通知。 在决定是否雇用之前了解更多信息。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为职工办理聘用手续。 在职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不合格的,劳动关系终止。

5、严格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回避人员管理规定》。

(三)申请人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通过伪造、变造文件、证书等不正当手段或者作弊或者其他违规违纪行为取得资格的,她的资格将被取消。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纪委监督。 公开招聘中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及具体事项请咨询招聘单位。 有关笔试事宜的疑问,请咨询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政策咨询:

政府信息中心0351--3046825

历史档案中心0351--3091232

印刷中心0351--3046803

监控电话:

0351--3190266

咨询热线开放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工作时间。

附录: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xlsx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 年 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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