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成联盟开展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于8月20日在上海产生拟中选结果。本次采购共纳入56个品种,品种数量接近前两批之和。产生拟中选企业125家,拟中选产品191个,拟中选产品平均降价53%,最高降幅95%。1、严格要求带量采购,以量换价。
2、严格要求招采合一,保证使用。
3、确保质量,保障供应。入围标准就是通过一致性评价跟原研药同台竞争,入围企业必须有产量保证。
4、保证回款。医疗机构作为结算货款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医保基金拿出30%作为预付款缓解医疗机构在货款上的压力。
中选药品大多是高血压、精神病、病毒性肝炎、恶性肿瘤等慢性病和重大疾病用药,长期用药负担很重。通过带量采购显著降低药品价格,患者负担显著降低,原来吃不起的药现在吃得起了,解决了治疗可及性的问题,这是老百姓最直接的获益。
带量采购以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作为仿制药入围标准,解决了简单的价格竞争导致的“劣币驱逐良币”问题。从“4+7”试点地区情况看,群众使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和原研药的占比从50%左右大幅度提高到90%以上,显著提升群众用药质量水平。给予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与原研药公平竞争的机会,促进仿制药替代,推动“专利悬崖”实现。从根本上改善了医药行业生态环境,有利于医药产业从营销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推动药品生产企业提升质量、重视研发,推动药品配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4、实现医保基金绩效提高,从而实现把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扩大保障范围、提升老百姓的保障水平。
以治疗糖尿病的二甲双胍为例,共有44个企业参与第三批国家集采,开展两个剂型之间的激烈竞争。全国各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成联盟将会从中选出优质价廉的多家企业,让患者受益。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集采共有258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检验的仿制药品申报,体现了企业“自愿参加,自主报价”的原则,充分发挥了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第三次国家集采一次就有55种药物中标,这对未来提高药企集中度,规范药品流通环节,建立医保药品的支付标准,改善医院用药目录,提高患者用药可及性,降低医疗费用起到了很大作用。